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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飞行学院2026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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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7

江西飞行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拥有南昌和吉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75亩。南昌校区毗邻省行政中心和南昌西客站,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吉安校区建有1个A级通航机场,机场设施设备完善,空域、转场飞行便利,具有良好飞行训练条件。

学校现有在校生近万人,副高及以上教师近200余人,国家和省部级人才10余人次,建立了一支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民航特聘专家教授等实力雄厚的航空专业师资队伍。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导向,构建“学历+执照”特色培养模式。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校企联合培养飞行员。

学校现有初级和中级训练飞机18架,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整体课程)》《民用航空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

2026年拟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维修方向)、飞行器动力工程、智能飞行器技术、应用气象学等26个本科专业。形成以工学为主、航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航空飞行院校。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较高政治素养和飞行职业素养,能够系统掌握飞行理论和驾驶技能,具备运输航空驾驶员所需的核心胜任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基本学制为四年,最短修读年限三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机驾驶技术训练),毕业生经考核合格,由江西飞行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证书。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校管理按照《江西飞行学院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培养飞行学生令行禁止的章法观念、规范有序的行为习惯,安全第一的职业理念和高度负责任的敬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铸就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知识、锤炼高尚品格。

(四)就业政策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在入校时须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五)淘汰机制

学生在籍期间,若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学习成绩、英语水平,违反校规校纪及专业技能等原因导致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停飞学生将按规定进行转专业学习或者退学处理。

(六)相关费用

飞行技术专业学费412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文件执行。教材费、服装卧具费等其它费用按照学校收费相关规定执行。飞行训练相关费用(约80万元人民币)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学校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校企联合招飞合作,2026年拟在江西省招收10名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2026年招生信息为准。

(二)招生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16—20周岁之间(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3.身体条件

身高168厘米(含)-190厘米(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眼球运动受限;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其余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

4.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5.文化条件:依据民航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执行,2026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100分及以上。控制线上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四)报名方式

符合基本报名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mhzf.caac.gov.cn,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注册报名。

(五)招收流程及录取方式

1.考生须完成《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预选初检(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审查(符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空勤学生有关规定)。

2.体检鉴定按照民航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按照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空勤学生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

4.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报考。学校遵守教育部关于2026年高考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江西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进行录取。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未完成江西招飞计划,考生可根据江西省考试院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在招飞系统中“报考申请”一栏“招飞院校”必须为“江西飞行学院”,方为学校承认的“有效招飞申请”。

6.最终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2026年江西飞行学院招生章程》以及江西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六)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招飞复检”要求进行入校复查,在入学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卧龙路269号(330088)

(二)咨询电话:0791-83956609、83956683(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三)通知公告发布方式:

1.《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江西飞行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w.jxfu.edu.cn)、东航招聘官网:http://job.ceair.com

2.微信公众号: “江西飞行学院招生就业处”

3.微信小程序:“江西飞行学院招生办”

(四)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91-83956580(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四、郑重声明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飞活动,招飞全流程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冒用“江西飞行学院”进行招飞活动的,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五、附则

(一)如遇国家或江西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二)本简章由江西飞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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